標簽是用來標志您的產品目標和分類或內容,早在1700年,歐洲印制出了用在藥品和布匹上作為商品識別的第一批標簽 。
在這里,小編就來說一說藥品類標簽。藥品標簽分為內標簽和外標簽,它的內容包含哪些呢?
我們首先應當知道:藥品的標簽當以說明書為依據,其內容不得超出說明書的范圍,不得印有暗示療效、誤導使用和不適當宣傳產品的文字和標識。
1、藥品的內標簽
包含藥品通用名稱、適應癥或者功能主治、規格、用法用量、生產日期、產品批號、有效期、生產企業等內容。包裝尺寸過小無法全部標明上述內容的,至少應當標注藥品通用名稱、規格、產品批號、有效期等內容。
2、藥品外標簽
應當注明藥品通用名稱、成份、性狀、適應癥或者功能主治、規格、用法用量、不良反應、禁忌、注意事項、貯藏、生產日期、產品批號、有效期、批準文號、生產企業等內容。適應癥或者功能主治、用法用最、不良反應、禁忌、注意事項不能全部注明的,應當標出主要內容并注明“詳見說明書”字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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